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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07 17:36:38 股吧网页版
科创板上市委2020年第115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12-07


科创板上市委 2020 年第 115 次审议会议

结果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 2020 年第 115 次审议会
议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上午召开,现将会议审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结果

(一)深圳微众信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上市委现场问询问题

(一)深圳微众信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征信业务所应用的数据来自供应商采集方式和来自客户提供方式的比例;(2)数据采集服务供应商所采集数据的具体要求和主要内容,数据采集服务供应商是否具有国家规定的数据采集资质,数据采集的合法和合规性如何保障;(3)如有客户提供的数据,其应用是否有相关合规应用和管理的要求,如有,后续如何查验合规性;(4)对服务对象的资质是否有根据相关法规的验证操作,发行人本身、以及向发行人提供数据的机构,获得数据是否存在法律风险。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相关技术指标,说明发行人的技术先进性,并分析发行人运用 8 项发明专利支撑 11 项核心技术的合理性;(2)对照所引用的学术刊物,说明“信用科技”等术
语的定义是否准确且为相关国际国内学术界所普遍接受;(3)结合监管部门最新发布的《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分析在日益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下,日趋从紧的金融监管环境是否会对发行人的业务拓展前景、乃至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3.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孙淏添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签署声明
书,明确表示其会在股东大会上对回购减资事项投反对票,致使减资事项无法通过,同时孙淏添会与投资者协商由其承担回购义务,上述声明亦是其在投资协议签署之后一贯的意思表示。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孙淏添是否已于签署《股东协议》时,明确告知投资人上述意思表示,且投资人无异议。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二)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结合报告期内各期间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始终为负、2017 年一度拟将重要子公司特立信的部分股权出售以缓解经营资金紧张的压力、在 2017 和 2018 年度出现人员超配导致员工大批离职的情况,(1)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比较,说明发行人所遇到的上述困难状况是否为同行业可比公司普遍存
在;(2)分析发行人在 2020 年 1 到 9 月收入较上年同期并无增
长而利润出现大幅上升,并非偶然因素所致,并说明该等业绩波动是否会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谈宏量在急需资金的情况下又拆借资金给发行人的商业合理性;(2)结合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
适用指引——会计类第 1 号》第 12 问的有关规定,说明谈宏量低价转让股份不构成股份支付的依据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票据签发的违法行为,以及上述行为是否将导致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三、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一)深圳微众信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请发行人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41 号——科创板公司招股说明书》的规定,采用简明语言,并结合部分案例,全面修改招股说明书关于核心技术、业务模式的相关内容。

(二)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律师出具专项法律意见,说明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票据签发的违法行为,以及上述行为是否将导致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

2.请发行人全面梳理募投项目拟采购设备的型号、数量,并说明其合理性。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科创板上市委员会
2020 年 1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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