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12-1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二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
或“辅导机构”)于 2019 年 3 月 17 日与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
彦技术”或“公司”或“股份公司”)签署的《辅导协议》,国信证券作为邦彦技
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辅导机构,已于 2019 年 3 月 18 日向贵局
提交了邦彦技术的辅导工作备案报告,现就第二期的辅导工作情况,向贵局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所做的主要辅导工作
(一) 本期辅导经过描述
本期辅导时间为 2019 年 6 月 18 日至 2019 年 9 月 17 日。
在本期辅导阶段,国信证券辅导工作小组按照辅导计划对邦彦技术进行了全面的尽职调查,结合邦彦技术的实际情况,采用日常交流辅导、中介机构协调会、内部访谈、案例专题研究分析、电话答疑等方式对邦彦技术开展了辅导工作,主要包括:对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情况进行了核查,确认了公司土地使用权、商标和专利的资质取得情况;根据财务核查需求,对邦彦技术及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的银行流水进行了核查,以了解公司资金的规范性及交易的真实性;核查邦彦技术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情况和运行有效性,协助并督促邦彦技术建立和完善规范、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深入了解邦彦技术的业务与技术情况,并协助邦彦技术规划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在辅导过程中,国信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及时向邦彦技术相关人员传递资本市
场发行与审核动态的信息,并督促辅导对象对于证券发行基本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公司规范治理、内部控制制度等内容进行学习。
在充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的基础上,辅导工作小组重点关注公司财务规范性、内部控制制度、业务与技术、历次股权变动等情况,并就上述事宜与相关的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会计师及律师进行了多次专题会议,提出整改建议和方案,并督促公司切实落实。
邦彦技术积极配合辅导工作,按照国信证券辅导工作小组的要求提供了辅导工作所需相关文件资料,对辅导机构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尽调给予积极协助,并配合辅导机构积极落实辅导计划,对辅导机构提出的整改建议认真落实。
(二) 辅导工作小组组成及辅导对象情况
1、辅导机构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辅导工作小组及辅导人员
国信证券本期参加辅导的人员为崔威、张伟权、宿昳梵、殷翔宇、傅奕骁和张宇六人,以上人员均为国信证券正式员工,拥有一定的股票上市辅导、发行承销及上市保荐的工作经历,有较强的敬业精神,辅导人员担任辅导工作的企业均未超过四家,符合中国证监会《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具备从事辅导工作的能力和资格。
3、其他参与辅导工作的中介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相关人员亦为本次辅导的专业机构,配合国信证券为邦彦技术提供日常辅导工作。
4、接受辅导人员
根据《保荐办法》,本期辅导对象包括公司的所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 5%的主要股东或其授权代表以及其他相关人员。
(三) 辅导的主要内容、辅导方式及辅导计划的执行情况
1、辅导的主要内容
(1)督促邦彦技术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规范运行。同时建立并完善规范的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形成有效的财务、投资以及内部约束和激励制度,实现有效运作。
(2)国信证券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上市辅导。
(3)国信证券会同中伦、立信等中介机构对邦彦技术进行了深入的尽职调查工作。辅导工作小组查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了解和测试了公司财务信息系统及业务信息系统,访谈公司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骨干员工,实地走访邦彦技术重要子公司、参股公司,走访公司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充分、深入的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业务往来合作情况、财务会计核算规则和内部控制体系。
2、辅导方式
国信证券与邦彦技术、中伦、立信建立了定期沟通机制,通过每周例会的形式就邦彦技术的重大事项处理进行探讨,定期组织上述人员进行 IPO 上市相关知识的学习和答疑。
3、辅导计划的执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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