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7-19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一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辅导机构”)于2019年3月17日与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彦股份”或“公司”或“股份公司”)签署的《辅导协议》,国信证券作为邦彦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辅导机构,已于2019年3月18日向贵局提交了邦彦股份的辅导工作备案报告,现就第一期的辅导工作情况,向贵局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所做的主要辅导工作
(一)本期辅导经过描述
本期辅导时间为2019年3月18日至2019年6月17日。
在本期辅导阶段,国信证券辅导工作小组按照辅导计划对邦彦股份进行了全面的尽职调查,结合邦彦股份的实际情况,采用日常交流辅导、中介机构协调会、内部访谈、案例专题研究分析、电话答疑等方式对邦彦股份开展了辅导工作,主要包括:对报告期内的主要客户及供应商进行了现场核查走访,核查公司交易的具体情况;对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情况进行了核查,确认了公司土地使用权、商标和专利的资质取得情况;根据财务核查需求,对邦彦股份及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的银行流水进行了核查,以了解公司资金的规范性及交易的真实性;核查邦彦股份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情况和运行有效性,协助并督促邦彦股份建立和完善规范、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深入了解邦彦股份的业务与技术情况,并协助邦彦股份规划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在辅导过程中,国信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及时向邦彦股份相关人员传递资本市场发行与审核动态的信息,并督促辅导对象对于证券发行基本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公司规范治理、内部控制制度等内容进行学习。
在充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的基础上,辅导工作小组重点关注公司财务规范性、内部控制制度、业务与技术、历次股权变动等情况,并就上述事宜与相关的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会计师及律师进行了多次专题会议,提出整改建议和方案,并督促公司切实落实。
邦彦股份积极配合辅导工作,按照国信证券辅导工作小组的要求提供了辅导工作所需相关文件资料,对辅导机构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尽调给予积极协助,并配合辅导机构积极落实辅导计划,对辅导机构提出的整改建议认真落实。
(二)辅导工作小组组成及辅导对象情况
1、辅导机构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辅导工作小组及辅导人员
国信证券本期参加辅导的人员为崔威、张伟权、宿昳梵、殷翔宇、傅奕骁和张宇六人,以上人员均为国信证券正式员工,拥有一定的股票上市辅导、发行承销及上市保荐的工作经历,有较强的敬业精神,辅导人员担任辅导工作的企业均未超过四家,符合中国证监会《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具备从事辅导工作的能力和资格。
3、其他参与辅导工作的中介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相关人员亦为本次辅导的专业机构,配合国信证券为邦彦股份提供日常辅导工作。
4、接受辅导人员
根据《保荐办法》,本期辅导对象包括公司的所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的主要股东或其授权代表以及其他相关人员。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辅导方式及辅导计划的执行情况
1、辅导的主要内容
(1)公司法人治理
督促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治理结构。
(2)公司内部控制
督促公司建立规范、合理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理顺部门设置和人员管理,确保实现公司战略,提高公司经营效率,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及管理信息的真实、可靠和完整,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要求。
(3)公司独立性
规范公司在资产、业务、人员、机构、财务方面的独立性。规避同业竞争、股东借款、违规担保等情形,尽量减少关联交易,确保不存在公司独立性的其他情形。
(4)发行上市法律、法规
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5%以上比例股份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座谈,向其介绍公司发行上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其法制观念及诚信意识。
(5)财务规范
与公司财务负责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签字会计师对邦彦股份最近三年的具体会计处理及合规性进行充分沟通,核查了最近三年的主要业务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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