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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9 17:13:47 股吧网页版
邦彦技术: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88132 证券简称:邦彦技术 公告编号:2025-027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原因及依据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同时,《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及《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亦作出相应修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设置事项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修订后《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的部分管理制度进行修订。本次《公司
章程》修订的核心内容包括: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责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新增职工代表董事的规定;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章节。

本次取消监事会、修改《公司章程》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此次修订涉及《公司章程》全篇,为突出本次修订的重点,本公告仅就重要条款的修订对比作出展示,其余只涉及部分文字表述的调整内容将不再逐一比对,具体修订如下:

原章程条款 本次修订后的章程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 第一条 为维护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上 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简称“《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 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订本章程。 制订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经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担任法定代表人的
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
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
新的法定代表人。

新增条款 新增“第九条”,后续序号相应顺延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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