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经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经审查孔东升先生、吴保元先生、王晶女士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其最近 36 个月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3 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独立性和任职资格等要求。
此外,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其中王晶女士是会计专业人士,并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级会计师职称。
因此,我们同意提名孔东升先生、吴保元先生、王晶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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