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0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4 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吴申军、桂金岭、非独立董事彭光伟三名委员组成,其中会计专业人士吴申军担任召集人。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四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 年 1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沟通》。
(二)2024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四)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评估,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立信参与审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受聘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检查了公司的内部审计计划,督促公司按照工作计划认真执行,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审计部组织开展内控体系建设,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和内控流程的完善给予了指导。经过努力,公司内控制度已基本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并得到了认真执行,公司在内控框架下进一步细化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内控流程,内控体系建设取得良好成效,能够有效控制相关经营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等相关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认真听取各方的需求和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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