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03
证券代码:688132 证券简称:邦彦技术 公告编号:2024-075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
《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所要求之会议通知时限要求,且不会以任何途径及方式向相关部门及机关申请撤销公司本次临时监事会的决议。公司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巧丰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圳星网信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网信通”或“标的公司”)100%的股份,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过对上市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
事项进行认真自查论证后,我们认为公司具备本次交易的各项条件,本次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的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海新、深圳市信诚恒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信裕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张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广东粤财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鑫福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王薇、长沙潇湘君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信诚鑫福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青岛海控天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林元明、吴超杰、深圳投控园区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创盈健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湾园创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 16 名交易对方购买深圳星网信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发行股份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组成。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或是否足额募集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募集配套资金的最终发行股份数量将以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为准的数量为上限。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案
(1)交易对方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海新、深圳市信诚恒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信裕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张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广东粤财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鑫福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王薇、长沙潇湘君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信诚鑫福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青岛海控天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林元明、吴超杰、深圳投控园区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创盈健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湾园创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表决结果:同意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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