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9-12 15:31:46 股吧网页版
68813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9-1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证发〔2021〕76 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1 年修订)》(上证发〔2021〕77 号)(以下简称“《承销指引》”),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颁布的《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规范》(中证协发〔2021〕213 号)(以下简称“《承销规范》”)等相关规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作为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彦技术”、“发行人”或“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法规要求对邦彦技术本次发行引进战略投资者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专项核查意见如下:

一、战略配售基本情况

(一)战略配售数量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 3,805.6301 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25%,全部为
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中,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570.8445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5%。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二)战略配售对象

本次发行中,战略配售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
确定,主要包括以下两类:

(1)国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资本”);

(2)国信证券鼎信 11 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鼎信 11 号资管计划”)。
1、国信资本(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代

企业名称 国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 91440300MA5FNC8257
码/注册号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 法定代表人 周中国

资)

注册资本 人民币 3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9 年 6 月 18 日

住所 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隆商务中心 2 号楼 3312

营业期限自 2019 年 6 月 18 日 营业期限至 永续经营

股权投资;创业投资;股东保荐的科创板项目跟投和其他法律
经营范围 法规允许的另类投资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
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周中国(董事长)、李震(总经理)、吴敏(风控负责人)、
主要人员

王磊(财务负责人)、张帆(合规负责人)

跟投主体国信资本经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同意、国信证券董事会批准并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设立,其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科创板跟投等另类投资业务。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0%,为国信资本的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3)战略配售资格

根据《承销指引》第八条第(四)款的规定:“参与发行人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主要包括: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国信资本为国信证券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可以从事科创板跟投业务,具备战略投资者配售资格。

(4)关联关系

经核查,国信资本系国信证券的全资子公司。国信资本与发行人邦彦技术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国信资本提供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资料,并经核查,国信资本系依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须予以终止的情形,其经营资金均系自有资金,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情形,不存在资产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情形,亦未担任任何私募基金管理人。
(6)锁定期限及相关承诺

国信资本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限售期届满后,国信资本对获配……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