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9-13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关 于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战略配售的
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 1006 号国际创新中心 A 座 8 层、10 层
电话:0755-83679909,传真:0755-83679694
目 录
一、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6
二、 战略配售协议的主要内容......11
三、 战略投资者的选取标准、配售资格......12
四、 战略投资者认购数量(或认购金额) ......13
五、 限售期安排......14
六、 不存在禁止性配售情形......15
七、 结论意见......16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人/公司/邦彦技术 指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
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
国信资本 指国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为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
邦彦物管 指深圳市邦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中网信安 指深圳市中网信安技术有限公司,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特立信 指北京特立信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邦彥通信 指深圳市邦彦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指国信证券鼎信11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为发行人高级管理人
邦彦技术员工资管计划 员与核心员工设立的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其管理人为国
信证券
本所 指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实施意见 》 指《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
《注册办法》 指《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实施办法》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
《科创板指引第1号》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制承销规范》 指《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规范》
指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805.6301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本次发行 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
份
指(1)跟投主体国信资本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190.281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
量的5%;和(2)发行人高管人员通过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初始战略配售发行
数量为380.563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且不超过人民币4890万元(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初始数量合计为570.844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关 于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战略配售的法律意见书
致: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布的证监会令[第 153 号]《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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