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6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华微”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核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智芯微系上海华虹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虹”)和华虹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华虹”)的客户,向上海华虹和无锡华虹购买集成电路制造相关产品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生产集成电路、制造光罩(mask)、封装、测试及与集成电路有关的设计服务、技术服务和咨询等。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提高资金周转效率,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
展,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智芯微就其向上海华虹、无锡华虹采购产品或服务之延期付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其中对上海华虹不超过 6,000 万元,对无锡华虹不超过 2,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担保范围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相关业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担保事项的主债权确定期间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函为准,公司与上海华虹和无锡华虹不存在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的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深圳芯邦智芯微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4 年 9 月 11 日
注册资本 3,3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纪臻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麻岭社区高新中区科技中 2 路 1 号
深圳软件园(2 期)12 栋 601
与公司关系 晶华微持股 100%的子公司
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销
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经营范围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财务情况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2025 年 3 月 31 日/2025 年第
(单位:万元) 度(经审计) 一季度(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353.70 5,251.15
负债总额 1,105.22 1,969.53
资产净额 3,248.48 3,281.62
营业收入 1,110.20 890.42
净利润 -51.52 33.13
扣除非经常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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