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华微”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晶华微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203 号《关于同意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64.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47,987,2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27,450,183.3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20,537,016.6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38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1,353.08 万元,
同时募集资金产生利息收入 2,276.74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82,977.36万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4 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5,642.45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 26,995.53 万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累计 3,631.20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68,689.37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104,798.72
减:相关发行费用 12,745.02
募集资金净额 92,053.70
减: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额 26,995.53
其中:项目投入 14,597.06
超募资金股份回购 2,198.47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0,20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汇兑损失净额 3,631.20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68,689.37
注 1:利息收入净额包含购买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金额;
注 2:2024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转入回购股份账户的金额为 100 万元,实际回购股份使用
345.42 万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股份回购专户余额为 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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