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余景选作为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意见,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以
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余景选先生,1971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
会计学副教授。1993 年 8 月至今,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师、副教授;2016
年 11 月至 2024 年 6 月,任巨匠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2017 年 7 月至 2023 年 11 月,任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5 月至 2024 年 5 月,任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2 月至今,任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12 月至今,任浙江开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2023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相关专门委员会成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独立董事 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大
加董事会 席次数 方式参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会的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余景选 9 9 6 0 0 否 4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最大限度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优势,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 9 次,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 3 次,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3 次,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专业判断。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形;不存在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形;不存在依法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行使表决权。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就公司运营、内部控制、财务、业务状况以及应重点关注的审计事项进行交流,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促进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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