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5 20:07:51 股吧网页版
东来技术: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健胜)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6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王健胜,作为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任职期间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会议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按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现将 2024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健胜,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 年生,大专学历,执业注册会计师,拥有注册资产评估师与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上海市虹口区第十二届、第十三届政协委员。现任上海市司法会计鉴定专家委员会专家、上海市司法鉴定协会会计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曾就职于上海宏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任上海复兴明方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1 年 7月至今在公司任职,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我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我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我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 应出席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 参加股东
事姓名 次数 席次数 方式参 席次数 数 未亲自出席会 大会次数
加次数 议

王健胜 9 9 0 0 0 否 3

我在召开董事会前充分知悉会议审议事项,认真审阅相关会议材料,为各项议案的审议表决做好充分准备。董事会举行会议的过程中,认真阅读会议材料并积极参与讨论,结合个人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和发表相关意见。

我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有相应的实施细则。

我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我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对相关工作提出了意见与建议,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合计召开 9 次会议。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 4 次会议,我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积极出席历次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定期审阅公司财务报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并认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审查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对公司财务规范、内审工作等重大事项进行有效监督,掌握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计召开 4 次会议,我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历次会议,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了研究,并对薪酬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并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随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制定,下一年度,我们将在需要时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在 2024 年度任职期内,我作为征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为中小股东行使表决权提供了便利。
除上述情况外,我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