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4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2024 年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
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
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容诚共有合伙人 212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52 人,
其中 78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经审计的 2023 年度收入总额为 287,224.6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74,873.42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49,856.80 万元。容诚共承担 394 家上市
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48,840.19 万元。
二、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文件》,并提议启动选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
(二)2024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听取了财务管理部出具的《选聘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情况报告》,审阅了容诚提交的应聘文件。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选聘流程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涵盖审计费用报价、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等 8 项评价要素(其中质量管理水平、审计费用报价权重合规),评分真实地反映了事务所的胜任能力。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容诚具备相应资质。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容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
工作的要求。2024 年 4 月 7 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主要负责公司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后续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四)2024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
会第七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容诚注册会计师就 2024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进行沟通,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五)2025 年 1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第九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容诚注册会计师就公司是否触及 2024 年度业绩预告条件、年度审计各项工作具体进度及后续年审工作计划进行了沟通,并督促年审会计师按计划推进审计工作,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六)2025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第十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容诚
注册会计师进行 2024 年年报初审后沟通,对 2024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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