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特光学”、“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蓝特光学在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蓝特
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29 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9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15.41 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63,026.9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7,513.30 万元
(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5,513.60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37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55,513.60
项目投入 B1 41,218.0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3,666.19
项目投入 C1 14,034.11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317.89
项 目 序号 金 额
项目投入 D1=B1+C1 55,252.11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3,984.08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4,245.57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4,245.57
差异 G=E-F -
注: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完成投入并达到预定的可使用
状态,“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余额系项目已签订合同尾款尚未支付所致,预计尾款支付完成后募集资金节余金额为 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上述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9月16日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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