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黄腾超)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 年度本人独立董事任期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现将在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黄腾超先生,1979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
江大学光学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2005 年 7 月至 2007
年 9 月就职于浙江大学光学工程博士后流动站;2007 年 9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
浙江大学副教授,2017 年 12 月至今任浙江大学教授;2023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
司第五届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如下:
1、第五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召集人);
2、第五届战略委员会委员。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和 3 次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本
人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致力于提高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水平。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在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独立董事 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 亲自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大
加董事会 出席 方式参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会的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黄腾超 8 8 4 0 0 否 3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共计 5 次,其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 次、战略委员会 1 次,均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出席公司专门委员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本年应参加 亲自 以通讯方式 委托 缺席
会议次数 出席次数 参加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 4 2 0 0
战略委员会 1 1 0 0 0
本人在上述专门委员会会议上,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对各项议案的表决均严格遵循专业性、独立性原则,对审议的各项议案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综上,本人认为已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合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有效提高了公司的决策效率。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保持了必要的关注,与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了沟通,对内部审计的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进行了解,对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内部审计执行的有效性进行了审查。同时,本人也参与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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