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沪硅产业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博文、曹岳承 被保荐公司代码:688126
重大事项提示
2024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 338,761.17 万元,较上年同期上涨 6.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97,053.71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15,707.99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4,306.16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07,711.77 万元。
受益于报告期内公司 300mm 半导体硅片销量较 2023 年同期大幅增长超过
70%、收入大幅增长超过 50%,公司营业收入较 2023 年度有所增长。但受半导体行业市场环境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平均单价有所下跌,同时由于公司扩产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前期投入和固定成本较大,加之公司并购 Okmetic、新傲科技所形成的商誉在报告期内减值对利润表现造成的不利影响,导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有所下滑。2024 年度,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重大风险。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30 号)批复,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 24,003.84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20.83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999.99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494,618.55 万元。本次发行证券已于 2022 年 3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泰海通”)担任
其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 2022 年 3 月 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持续督导期内(以下简称“本持续
督导期间”或“报告期”),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 尽职调查等方式进行持续督导,现就 2024 年度持续督导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 年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项 目 工作内容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
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持续督导的内容和 作制度,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持续督导的重点,督导公司履行有关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内容和重点,督导公司履行有关上市公司规范信守承诺和信息披露等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 运作、信守承诺和信息披露等义务,审阅信息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机构提 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交的其他文件,并按保荐办法要求承担相关持 机构提交的其他文件,并按保荐办法要求承担
续督导工作。 相关持续督导工作。
2、根据上市规则规定,与公司就持续督导期 保荐机构已与上市公司签署协议,协议明确了
间的权利义务签订持续督导协议。 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上市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荐
机构已协助和督促上市公司建立相应的内部
3、协助和督促上市公司建立相应的内部制度、 制度、决策程序及内控机制,以符合法律法规决策程序及内控机制,以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 和上市规则的要求,并确保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规则的要求,并确保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核 司(以下简称“产业投资基金”)与上海国盛心技术人员知晓其在上市规则下的各项义务。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集团”)、
董事、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