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7.65亿元。
(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审计机构选聘结果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立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审计过程中,立信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风险判断、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执业情况、专业资质、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职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4年5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审计机构选聘结果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2025年1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召开,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5年4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召开,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了审计完成阶段沟通,对2024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同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2024年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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