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夏洪流,2001年4月至2010年2月任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主管、项目办主任,2010年3月至2012年5月任中国科学院先进技术研究院资源规划办主任,2012年5月至2020年8月任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深科先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9月至今任深圳中科新湾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6月22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9 次,股东大会 4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
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我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会前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资料和了解审议事项,会中与其他董事进行充分讨论,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我也凭借自身积累的经验和专业能力对公司的发展提出了合理
化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所有议案均表决通过。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 年,本人认真履行职责,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所有专委会会议,其中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 1 次、审计委员会 8 次、提名委员会 3 次。专委会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
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本人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参加培训及现场考察情况
2024 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各类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听取相关负责人的汇报和查阅资料。此外,本人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保持沟通,及时的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了解公司重大项目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促进公司提高管理水平。在此过程中,公司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均能够高度重视和本人的沟通,积极配合开展工作,保证了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的必要条件和较好的协助,确保本人在履行形影职责是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
2024 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自律监管业务规则相关规定,本人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更好理解最新监管政策,增强合规意识、提升履职能力,进而更好的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2024 年,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4 年,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在审议该事项时予以回避表决,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4 年,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4 年,公司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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