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达智能”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安达智能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 保荐机构已建立并有效执
1 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
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保荐机构已与安达智能签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 订《保荐协议》,该协议明
2 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 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
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
券交易所备案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 2024 年度,安达智能在持
3 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 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
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规定需保荐机构公开发表
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
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 2024 年度,安达智能在持
4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 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
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 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督导措施等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
5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 期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
持续督导工作 解安达智能业务情况,对安
达智能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6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 督导安达智能及其董事、监
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的各项承诺 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
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
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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