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0
证券代码:688120 证券简称:华海清科 公告编号:2025-072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路新春先生持有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20,998,04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94%,上述股份来源均为公司 IPO前取得的股份及通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路新春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拟于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12 月 11 日至 2026 年 3 月 10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数量不超过3,534,051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收到路新春先生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
知函》,基于自身的资金需求,路新春先生拟减持部分公司股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路新春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核心技术人员
持股数量 20,998,046股
持股比例 5.94%
IPO 前取得:6,347,754股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其他方式取得:14,650,292股
注:其他方式取得为 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加。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减持主体上市以来未直接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路新春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3,534,051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1.00%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3,534,051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12 月 11 日~2026 年 3 月 10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
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要
注:1、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2、若计划减持期间出现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 个月。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发行人担任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若本人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则自不再担任上述职位之日起半年内,不转让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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