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府清源控股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查验天府清源控股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清控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了清控财务公司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对清控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现将风险持续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清控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清控财务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9 日获得金融许可证,于 2015 年 4 月 13 日取
得营业执照,是经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1 号院 8 号楼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 A
座 10 层
法定代表人:李云忠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210H21100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3557097XM
注册资本:300,000 万元人民币
股东:天府清源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100%
经营范围:(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六)从事同业拆借;(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
二、清控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
清控财务公司建立了“三会一层”(股东、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法人治理架构。
清控财务公司不设股东会,天府清源控股有限公司作为唯一股东享有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股东下设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行使法律法规及清控财务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董事会下设两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审计稽核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对清控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负责在职权范围内协助董事会审查或审定清控财务公司的风险战略、风险管理政策,审计稽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对清控财务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内部审计等方面进行监督。
监事会是清控财务公司的监督机构,向股东负责,主要对清控财务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职情况进行监督,防止其滥用职权,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经营管理层负责清控财务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具体执行,对董事会负责。经营管理层由清控财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组成,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经营管理层下设风险审查委员会和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风险审查委员会主要负责业务风险审查和对外投资风险审查,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防范信息科技风险和提升信息科技建设水平。
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治理:
根据现代公司治理结构要求,按照“三会分设、三权分开、有效制约、协调发展”的原则设立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下设两个专门委员会,包括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审计稽核委员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1)对国内、外同行业经济运行形势和变化趋势进行分析判断,结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方针政策,按照风险管理战略、政策、内部控制规章制度,拟定清控财务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政策及策略,提交董事会审议;(2)审议清控财务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报告;(3)检查清控财务公司落实风险管理委员会决议情况,检查清控财务公司风险管理政策、措施等的执行情况,检查清控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工作,审议清控财务公司经营中与风险管理有关的重大异常情况的处理方案;(4)制定与清控财务
公司战略目标一致且适用于清控财务公司的案防工作政策;(5)审批清控财务公司案防工作报告、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报告及合规工作报告等;(6)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7)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审计稽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1)检查清控财务公司风险及合规状况、会计政策、财务报告程序和财务状况;(2)负责清控财务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提出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与更换建议,并就审计后的财务报告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作出判断性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3)监督及评价清控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审议批准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审议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4)审议内部审计章程、年度中长期审计规划、年度内部审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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