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26 17:04:21 股吧网页版
天奈科技:天奈科技关于已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27


证券代码:688116 证券简称:天奈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2

转债代码:118005 债券简称:天奈转债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已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已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年产 300 吨纳米碳材与 2,000 吨导电母粒、8,000
吨导电浆料项目

已结项的募投项目节余金额为 1,661.88 万元,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结
合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奈科技”)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上述已结项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同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已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581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796.4529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6.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92,743.25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7,604.95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85,138.30 万元,已由
主承销商民生证券于 2019 年 9 月 20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
师费用、审计验资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238.23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82,900.0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320 号)。

发行名称 2019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总额 92,743.25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82,900.07 万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19 年 9 月 20 日

二、已结项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00吨纳米碳材与2,000吨导电母粒、8,000吨导电浆料项目”予以结项,公司预留4,424.72万元用于该项目预计待支付尾款,将其他节余募集资金4,738.87万元用于募投项目“碳纳米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上述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节余情
况如下:

已结项募投项目名称 年产 300 吨纳米碳材与 2,000 吨导电

母粒、8,000 吨导电浆料项目

结项时间 2023 年 3 月

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 33,500.00 万元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A) 28,761.13 万元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B) 29,741.08 万元

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减手续费净额(C) 2,641.83 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D=A-B+C) 1,661.88 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相应金额 补流,1,661.88 万元

注:1.“年产 300 吨纳米碳材与 2,000 吨导电母粒、8,000 吨导电浆料项目”原募集资
金承诺使用金额 33,500 万元,该项目于 2023 年 3 月结项,预留待支付尾款后将其他节余募
集资金 4,738.87 万元用于募投项目“碳纳米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 28……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