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8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青岛科凯电子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系由原青岛科凯电
子研究所有限公司以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持
有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702022647159234 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3,646.0345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建绘,注册地址为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
宁夏路 288 号软件园 9 号楼 5 层、11 层。
本公司主要从事高可靠微电路模块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主要产品为电机驱动器、信号控制器、光源驱动器和其他微电路产品。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的披露相关规定编制。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于报告期各期末的财务状况以及报告期各期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为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3.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 12 个月,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本公司编制和披露财务报表遵循重要性原则。本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事项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的事项及其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如下:
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的披 该事项在本财务报表附注中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露事项 的披露位置
重要的投资活动 五、48 单项金额超过 1,000.00 万元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 业合并。
本公司作为购买方,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 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 额的,首先对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进 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收入。
7.控制的判断标准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所有子公司(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本公司判断控制的标准为,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
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本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于合并时抵销。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收益总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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