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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9 22:39:43 股吧网页版
华大智造: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30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就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包括独立董事孙健先生、独立董事许怀斌先生、独立董事杨祥良先生,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孙健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的组成、专业背景构成符合相关规定。

二、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参加会议,对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调整、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知识产权授权许可协议》及相关《经销协议》事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续聘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等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和关注。

三、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了解了审计过程中的重点关注领域和关键审计事项,督促会计师勤勉尽责,严格把控审计质量。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
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和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当期的经营情况与财务情况,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以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
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会计政策变更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审议通过 5 项关联交易议案,包括 2024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与关联方签订《知识产权授权许可协议》及相关《经销协议》事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调整议案,以及增加与关联方合作建设金额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实际,交易将遵守公开、公平、公开和诚信的原则,执行市场定价,符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

(四)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地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在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后,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力求高效准确的完成相关审计工作,共同发挥监督职能。

四、 总结

2024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职尽责,充分发挥了监督和指导职能。2025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更好地完成公司及董事会的各项委托。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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