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5-019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并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发出补充通知,对本次会议
届次和审议事项进行调整。会议应到董事 10 人,实到董事 10 人。公司董事长汪建先生因公务不便主持,与会董事一致推举董事牟峰先生为本次会议的主持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董事会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符合 2024 年度
公司经营各项工作和公司整体运营情况,对 2024 年公司运营、发展的规划和部署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从切实维护
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职责,并按照公司确定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勤勉尽责地开展了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了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的实际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和《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表明了公司坚持企业发展与社会责任并行,关注并贯彻落实企业环境、社会、公司治理绩效作为投资理念和企业评价标准,力求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目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24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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