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22 19:31:29 股吧网页版
联测科技: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23

证券代码:688113 证券简称:联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9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测科技”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于2025年9月22日以现场与通讯会议结合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赵爱国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披露了《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
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64,397,55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1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1,655,958.18元。

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8元(含税)。截至2025年9月15日,公司总股本64,397,559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 12,800股后的股本为64,384,75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967,420.23元(含税),占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30.16%。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需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进行相应的调整。

据此,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原15.24元/股调整为15.059元/股,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15.059元/股调整为14.81元/股。

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管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15.24元/股调整为14.81元/股。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5年9月22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价格14.81元/股,向2名激励对象授予5.684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特此公告。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2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