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阳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鼎阳科技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99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666.67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 46.6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42,668,22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150,717,166.82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21)第 441C000799 号《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二)202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截至期初募集资金余额 56,068.73
减:2024 年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5,005.80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8,190.93
其中: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4,300.00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含利息) 3,890.93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2,425.79
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 25,297.79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该管理制度经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了完善募集资
金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修订了《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募集资金风险控制措施等内容。修订后《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于 2021年 11 月 23 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软件园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
创板上市公告书》。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于 2021年12月29日与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保荐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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