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度充分利用专业
知识和行业经验开展工作,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和义务,现将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莫少霞、习友宝、马兴望组成,其中独立董
事莫少霞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习友宝、董事马兴望为审计委员会委
员,全体成员均具备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
报告期内(指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下同),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共召开4次。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审计事项
1、《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3、《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3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 5、《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1 2024 年第一次会议 17 日 6、《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8、《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10、《关于<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报告>的议案》;
11、《关于<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2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 1、《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 年第二次会议 18 日
3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 2024年8月 1、《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4 年第三次会议 16 日 2、《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4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10 1、《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 年第四次会议 月 28 日
三、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
保持了应有的独立性、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能够严格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勤勉尽责地履行了
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二)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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