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第三章 股 份 ...... 2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6
第五章 董事会 ...... 21
第六章高级管理人员 ...... 34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5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 40
第九章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0
第十章 修改章程 ...... 44
第十一章 附 则 ...... 4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19 年 10 月 23 日同意注册,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1,000,000 股,均为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以
人民币认购的内资股,并于 2019 年 11 月 18 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
第三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在北京金山办公软件有限公司的基础上,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587665983J。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Beijing Kingsoft Office Software, Inc.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小营西路 33 号 2 层 02 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6,317.9293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即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
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十二条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通过采用先进适当的管理技术和经验,加强经
济合作,提高并促进中国软件研发和服务业务。
第十五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开发办公软件;销售自行研发的软件产品;计算机系统集成;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通信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手续),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出版物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七条 公司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九条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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