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1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东芯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坤、陈城 被保荐公司代码:688110
重大事项提示
2024 年,公司所处的半导体设计行业景气度回升,网络通信、消费电子等
下游市场需求有所回暖,公司积极把握市场机遇,加大市场拓展力度,有效推动了产品销售。公司持续布局网络通信、监控安防、消费电子、工业控制等关键应用,并逐步向汽车电子领域不断拓展,立足头部客户并不断开拓新的客户。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41 亿元,同比增加 20.80%;营业利润-1.69 亿元,亏损收窄 51.9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7 亿元,亏损收窄 45.4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1 亿元,亏损收窄 38.65%。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售数量与上年同期实现较大增长,且各季度营业收入均实现环比增长。同时公司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和市场策略,提升运营效率,降低产品成本,毛利率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提升。
若未来半导体行业景气度持续低迷、下游应用市场复苏不达预期、研发投入持续增加且未实现预期研发成果、效益,则公司业绩存在下滑或者亏损的风险。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3558 号《关于同意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东芯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1,056.244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30.18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 333,677.4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06,358.16 万
元。东芯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已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泰海通”)
担任其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 2021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持续督导期内(以下简称“本持续
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 等方式进行持续督导,现就 2024 年度持续督导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 年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项 目 工作内容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针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对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 作制度,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持续督导的点,督导公司履行有关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 内容和重点,督导公司履行有关上市公司规范守承诺和信息披露等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 运作、信守承诺和信息披露等义务,审阅信息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机构提交 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的其他文件,并按保荐办法要求承担相关持续 机构提交的其他文件,并按保荐办法要求承担
督导工作。 相关持续督导工作。
2、根据上市规则规定,与公司就持续督导期间 保荐机构已与上市公司签署了保荐协议,协议
的权利义务签订持续督导协议。 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3、协助和督促上市公司建立相应的内部制度、 保荐机构已协助和督促上市公司建立相应的决策程序及内控机制,以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 内部制度、决策程序及内控机制,以符合法律规则的要求,并确保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法规和上市规则的要求,并确保上市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心技术人员知晓其在上市规则下的各项义务。 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知晓其在上市规则下的
各项义务。
4、持续督促上市公司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 保荐机构已持续督促上市公司充分披露投资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并确保信息 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并
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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