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688110 证券简称:东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
制定、修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其中部分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相关情况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
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 第一条 为维护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上海 (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上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
程。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 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
表人。 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
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
表人。
(新增)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
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
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
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
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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