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文件规定,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保荐机构”)作为正在履行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品茗科技”、“上市公司”、“公司”)
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至 4 月 18 日对公司在本持续督
导期(即 2024 年 1 月至 2024 年 12 月)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
本次现场检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赵雨、伍俊杰
(三)现场检查时间:2025 年 4 月 16 日至 4 月 18 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赵雨
(五)现场检查内容: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及公司经营状况等。
(六)现场检查手段:
1、查看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2、查阅公司本持续督导期召开的历次三会文件;
3、查阅公司本持续督导期的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4、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募集资金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相关文件;
5、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明细等资料;
6、查阅公司有关内控制度文件;
7、检查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二、现场检查的具体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会议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交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制度能够有效执行,公司三会运作规范,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相关议事规则履行职责,同时能够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三会运作情况良好。
(二)信息披露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公告以及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与指定网络披露的相关信息进行对比,重点关注上市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披露内容是否完整。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三会会议资料、公司账务情况,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都保持了独立性,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保荐机构获取并对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进行了核查,查阅了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会议记录及公告。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较好地执行了募集资金管理
使用制度,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公告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被关联方占用、违规委托理财等情形,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章程及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查阅了三会决议、信息披露文件、企业信用报告及财务资料,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沟通。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等情形。
(六)经营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与公司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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