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688108 证券简称:赛诺医疗 公告编号:2025-021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执行,对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均无实质性影响。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
〔 2023 〕21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等相关规定,赛诺
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拟根据相关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背景和原因
1、2023 年 8 月 1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
11 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
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
施行。
2、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 2023 〕21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
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3、2024 年 12 月 6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
规定“关于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主要内容及影响
《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
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影响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
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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