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5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 年 5 月
目 录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3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5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7
议案 1: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7
议案 2: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8
议案 3: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9
议案 4: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10
议案 5:关于《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1
议案 6: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2
议案 7: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13
议案 8: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7
议案 9: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9
议案 10: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2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在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路科技”)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确保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请全体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自觉遵守。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经公司审核后符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条件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出席人员方可出席本次会议;公司有权拒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士进入会场。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定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五、为维护会场秩序,全体参会人员不应随意走动,手机应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参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六、出席现场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咨询时,应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向秘书处申请。股东大会秘书处将按股东发言登记时间先后,安排发言。为了保证会议的高效率,每位股东发言应简洁明了,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主要议题,发言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发言人数以登记时间排序的前 10 名为限。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在所有股东的问题提出后统一进行回答。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导致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投票注意事项等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安路
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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