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4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对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路科技”、“公司”)进行持续督导,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
1 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
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保荐机构已与安路科技签订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 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
2 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 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
券交易所备案 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备案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安路科技
3 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 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需保荐机
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 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
公告 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安路科技
4 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 及其相关当事人未出现违法
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 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
5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 期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
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解安路科技业务情况,对安
路科技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 构督导安路科技及其董事、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6 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的各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
项承诺 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
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保荐机构督促安路科技依照
7 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 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
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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