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10-10
证券代码:688103 证券简称:国力电子 公告编号:2026-046
转债代码:118035 转债简称:国力转债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已判决,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提起上诉,一审判决未发生法律效力。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昆山国力源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力源通”)、全资子公司昆山瑞普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普电气”)为被告,其中公司为被告一,国力源通为被告二,瑞普电气为被告三。
涉案的金额:合计人民币 6,000.00 万元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本案件目前处于一审判决阶段,尚在上诉期内,尚未生效执行,公司将持续跟进案件进展并积极采取上诉等措施,切实保护公司技术和产品的合法性,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另外,公司已于 2026年 7 月 17 日针对涉案专利提起第二次专利无效宣告,该案件目前正在审理过程中。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生效判决结果为准。
一、 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收到了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起
诉状》等相关材料。厦门宏发电力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宏发”)就专
利权纠纷向公司及子公司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1 月 4
日、2026 年 7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昆山国
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二、 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关于专利 ZL201821704410.4 裁定:
公司于近日收到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根据判决书的判决结果,公司应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涉诉专利相关型号的继电器;合计赔偿厦门宏发人民币 2,408.67 万元;负担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14.82万元。
三、 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本案件目前处于一审判决阶段,尚在上诉期内,尚未生效执行,公司将持续跟进案件进展并积极采取上诉等措施,切实保护公司技术和产品的合法性,
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另外,公司已于 2026 年 7 月 17 日针对涉案专利提起第二
次专利无效申请,该案件目前正在审理过程中。
公司一向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尊重他人合法权利,持续倡导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并坚持通过合法合规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生效判决结果为准。
四、 其他事项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就 包 含 厦 门 宏 发 在 内 的 侵 害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第
ZL202010521357.X 号 、 ZL201910547726.X 号 、 ZL201610220651.0 号 、
ZL202010521510.9 号的专利权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尚未开庭。该诉讼系公司依法维权行为,为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上述诉讼的进展,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特此公告。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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