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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05 17:37:12 股吧网页版
国力股份: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06


证券代码:688103 证券简称:国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2

转债代码:118035 转债简称:国力转债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65 号)同意,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800,000 张,每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3,025,471.6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66,974,528.31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3]230Z0157 号《验资报告》验证。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设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公司实施“高端电子真空器件及集成系统智能制造扩建项目”,并与保荐机构招
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招
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于 2025 年 9 月 4 日签署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新增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行账号 余额(截至 2025
年 9 月 4 日)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 512910477310008 0

公司 山支行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甲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乙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高端电子真空器件及集成系统智能制造扩建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2、乙方为商业银行,是甲方本期债券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的监管银行。本期债券募集的资金及利息存放至甲方在乙方处设立的专户。

3、丙方为甲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负责与乙方共同对甲方专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进行监督。

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受托管理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
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直至募集资金按约定使用完毕。丙方应当依据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黄文雯、徐露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甲方一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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