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688103 证券简称:国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转债代码:118035 转债简称:国力转债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进行的相应变更,执行该规定对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和日期
2023 年 10 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
21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2024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
24 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
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
行。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