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开展工作,积极出席公司2024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重点关注事项发表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本人基本情况
(一) 个人履历
本人卜璐,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生,博士学位,毕业于武汉大学国际法学专业,副教授,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0年8月至今,先后任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讲师、副教授、党委委员;2018年1月至今,任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19年5月至今,任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6月至今,任苏州艾科瑞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5月至今,任苏州国际商事法庭中立评调员;2023年3月至今,任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23年12月至今,任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23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自身履职的独立性进行了自查,认为本人均符合独立性要求,能够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 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3次、董事会会议7次,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上述全部会议,不存在缺席或委托出席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本着谨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
案及相关的背景资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最大限度发挥本人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优势,充分发表合理的意见和建议,独立、客观、谨慎地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无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勤勉履职,提供专业意见,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提供有力支持。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均出席会议,无缺席或委托出席会议的情况。会议审议了定期报告、财务决算报告、财务预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审计机构等共16项议案,本人均无异议通过。
2、报告期内,公司未有召开提名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即时通讯工具、现场参加会议等方式与公司内部审计机 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经营发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 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在所有重大方面无分歧,确保了公司审计工 作具客观性和公正性。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年度股东大 会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与中小投资者就会议审议议案及其关心的公司 经营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本人还公开联系方式,就公司整体经营情况积极开展 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
(五)现场工作时间及履职保障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公司年度会议的机会,以 及合理安排的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董事会 决议执行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建设情况等进行检查,对公司 生产经营情况、法律合规状况、新兴产业发展等事项进行实地调研了解,同时与 公司管理层保持有效的沟通交流,为公司提高合规运作水平、降低经营风险、化
解矛盾纠纷等提供合理化建议,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除现场参会、实地调研外,本人经常通过即时通讯工具关注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动态。时刻关注行业政策变化、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对公司的影响,并及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讨论,促进公司的经营发展。
公司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在本人向公司了解相关情况时,能够就及时与本人进行充分沟通,公司均能及时补充或解释本人要求补充或解释的资料,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充分的协助。
(六)其他特别职权履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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