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履职情况报告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或“容诚”)作为对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审计委员会切实对容诚在 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12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552 人,其中 78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董事会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容诚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核。2024 年 4 月
24 日,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在为公司提供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足够的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一致同意将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 年 12 月,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
经理进行审前沟通,就与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的责任、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的总体情况进行了沟通,为完成审计任务和减少审计风险做了充分的准备。
(三)2025 年 2 月,审计委员会通过网络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
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容诚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以现场结合
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券监督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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