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7
关于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的审核问询函中
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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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中
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25)第 332A013688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出具的《关于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5]34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对反馈意见所提财务会计问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我们”)对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公司”或“斯瑞新材”)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现做专项说明如下:
问题 2.关于融资规模与效益测算
反馈意见问题 2 提到:“根据申报材料:1)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60,000.00 万元,主要用于液体火箭发动机推力室材料、零件、组件产业化项目的一阶段,以及斯瑞新材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一)中的年产 3 万套医疗影像装备等电真空用材料、零组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补充流动资金;2)根据 2024 年半年报,公司“液体火箭发动机推力室材料、零件、组件产业化项目”拟投资 5.10 亿元,“斯瑞新材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拟投资 8.20亿元。
请发行人说明:(1)本次募投项目和本次募集资金的具体构成,设备购臵费用、建筑工程费用、安装工程费用的具体内容及测算的公允性;(2)本次募投项目与“液体火箭发动机推力室材料、零件、组件产业化项目”、“斯瑞新材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一)”的关系,相关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建设规划;(3)公司借款用于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的具体安排及还款计划,本次募投项目与“液体火箭发动机推力室材料、零件、组件产业化项目”、“斯瑞新材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一)”的资金投入与资金安排情况,是否存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前投入本次募投项目的情形;(4)结合公司现有的货币资金、资产负债率、资金缺口测算等情况,说明本次融资规模的合理性;(5)结合本次募投项目生产产品与现有及同行业公司类似产品的单价、毛利率等情况,说明本次效益测算的谨慎性及合理性。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发行人说明
一、本次募投项目和本次募集资金的具体构成,设备购臵费用、建筑工
程费用、安装工程费用的具体内容及测算的公允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0,000 万元(含本数),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整体名称 子项目/具体阶段 拟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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