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董秘,公司上市发行价18.26元,清源(中国)有限公司是第二大股东在10月到11元间有减持,而此期间股价低于18.26元,该减持行为是否符合“破发不可减持”的规定?
三达膜:
您好。清源中国2019年公司首发上市的承诺为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在减持公司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相应调整。公司上市后已多次现金分红和回购注销股份,所以清源中国的减持价格会低于18.26元的首发价格。请知悉。
您好。清源中国2019年公司首发上市的承诺为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在减持公司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相应调整。公司上市后已多次现金分红和回购注销股份,所以清源中国的减持价格会低于18.26元的首发价格。请知悉。
(来自 上证e互动)
答复时间 2025-11-19 12: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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