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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8 18:06:41 股吧网页版
晶晨股份:晶晨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688099 证券简称:晶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4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在未来合适时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 3 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1.58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及回购期间暂无明确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将已回购股份用于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 2025 年 1 月 27 日,公司董事长暨实际控制人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
公司股份。提议的内容为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详细内容请
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
于公司董事长暨实际控制人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二) 2025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三)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及第二十六条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回购股份事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4/1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5/1/27,由董事长暨实控人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 5,000万元~10,0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121.58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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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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