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1
证券代码:688096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6-005
转债代码:118016 转债简称:京源转债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6 年 2 月 1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关于本次会议
的通知,已采取通讯形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送达,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本次会议由李武林先生主持,并已在董事会会议上就豁免通知时限的相关情况作出说明,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所议事项的相关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际到会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京源转债”的议案》
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6 年 2 月 10 日,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京源转债”当期转股价 6.91 元/股的130%(含 130%),即 8.98 元/股,已触发“京源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与内在价值的信心,结合当前公司经营情况、市场环境等因素,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京源转债”
的提前赎回权利,且在未来三个月内(即 2026 年 2 月 11 日至 2026 年 5 月 10 日
期间),若“京源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公司
以 2026 年 5 月 11 日(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为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再次触
发“京源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京源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不提前赎回“京源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关联董事李武林先生、和丽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
特此公告。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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