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忠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全体董事廉洁自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7,609.12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0.18%,实
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73.34 万元,亏损同比减少 15.3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108.62 万元,亏损同比减少29.60%。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 184,197.97 万元,同比下降 2.92%;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78,086.64 万元,同比下降 3.71%。
二、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开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深入讨论,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做出决策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切实增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一)董事会人员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人数和
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曾小青先生因连续任职时间已满六年,
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6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补选覃志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相关事项。公司独立董事余刚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
相关职务。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补选何成达先生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相关事项。公司非独立董事季勐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补选张津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相关事项。
(二)董事会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勤勉尽责、恪尽职守、高效决策,共召开 9 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获得全体董事表决通过,不存在有董事反对或弃权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序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
号
1 第四届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6 日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第四次会议 1、《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议案》
2、《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2 第四届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7 日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第五次会议 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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