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688096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5-020
转债代码:118016 转债简称:京源转债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以邮件及电话通知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各位董事已经知悉与所
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武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度,公司管理团队在董事会领导下,本着对公司和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积极贯彻执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要求,勤勉尽责地开展经营管理活动。公司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2024 年度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忠实地履行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认真落实董事会各项决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障公司科学决策,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发挥审查、监督作用,认真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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