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5 17:36:23 股吧网页版
京源环保: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688096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5-027
转债代码:118016 转债简称:京源转债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北京德皓国际成立于 2008 年,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首席合伙人为杨雄。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 66 人,注册会计师 300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40 人。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46,302.57 万元(含合并数,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 29,244.86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为 22,572.37 万元。审计 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 125 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北京德皓国际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3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行政
监管措施 2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期间有 33 名从业人员近三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26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行政处罚 1次(除
2 次行政监管措施,其余均不在我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俊,2013 年 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 1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9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数量为 10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阳高科,2015 年 10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
审计,2017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4 年 8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近
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 5家次。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李琪友,于 2003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 年 9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
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8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 年度的审计收费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

二、拟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开展审计工作,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切实履行了职责,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中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结论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审计及相关服务。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提交……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