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688096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5-021
转债代码:118016 转债简称:京源转债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以邮件及电话通知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各位监事已经知悉与所
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俊秀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对公司在生产经营、财务运作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活动等都积极参与了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提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结合了当前的国家经济形势、行业现状与公司现有的经营能力,综合考虑了业务发展情况,对公司 2025 年度业务发展方向进行了合理预测。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在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 年年度报告》和《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2)、《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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