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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5 17:36:23 股吧网页版
京源环保: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6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源环保”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履行持续督
导职责,于 2025 年 1 月 13 日至 1 月 15 日、2025 年 4 月 17 日至 4 月 18 日对京
源环保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本次检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袁鸿飞、杨日盛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5 年 1 月 13 日至 1 月 15 日、2025 年 4 月 17 日至 4 月 18 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袁鸿飞、杨日盛、张学进

(五)现场检查手段

1、与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访谈;

2、查阅公司 2024 年召开的历次三会文件;

3、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募集资金账户对账单等资料,实地查看向

4、查阅公司有关内控制度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

5、查阅公司 2024 年度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投资等资料。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京源环保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收集和查阅了京源环保的三会资料,并对部分董事、高管进行了访谈。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4 年度,京源环保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得到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公告以及相关的信息披露支持性文件。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4 年度,京源环保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一致,披露的内容完整,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信息披露档案资料完整,信息披露情况符合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相关制度性文件、会议文件、公告文件,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并与公司财务人员进行沟通。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2024 年度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募集资金支付凭证;核查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会议资料及公告。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因合同纠纷存在部分募集资金被冻结的情形,被冻结募集资金合计为 457.769094 万元,占募集资金剩余总额(包括临时补流资金)比例为 3.96%,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的投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除前述募集资金冻结事项外,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和信息披露文件,查阅了公司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相关资料,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4 年度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方面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经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通过查阅公司定期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访谈公司财务总监,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行了核查。2024 年度,公司积极聚焦主营业务的同时,开辟了工业水处理运营新领域,加大了对其他新兴增量市场的挖掘与开发,为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健增长奠定了基础。得益于这些项目的良好表现,本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 47,609.12 万元,较去年增长 20.18%,但由于新增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可转债利息原因,公司仍存在亏损的情况,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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